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章程
总则
第一条 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是由全国有关文化体育社会组织,工会、企 ( 事 ) 业单位、新经济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等组织、承认本会章程,自愿结成的全国性、行业性社会团体。
本协会简称中职文体协,英文名称为 The Chinese Workers Association for Culture and Sport,缩写为 CWACS。
本协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。
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: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部署安排,遵守国家有关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,加强与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部门的联系与沟通,推动社会各界关心、支持职工群众的文化工作和体育工作,按照有关社团建设的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,全面提升职工群众综合素养,为建设文化强国、体育强国服务,凝聚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团结奋斗的智慧力量。
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
第三条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, 行业管理部门是中华全国总工会。
本协会党的工作接受中央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。本会接受民政部、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四条 信息公开内容:
(一)协会章程、登记事项、组织机构等基本信息;
(二)协会年度工作报告、会费收支情况;
(三)会员代表大会和协会理事会议决议;
(四)协会重要会议、活动、赛事等信息;
(五)服务内容、服务方式、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信用承诺内容;
(六)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、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;
(七)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;
(八)协会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;
(九)社团管理机关要求公开的信息;
(十)其他有必要公开的信息。
第五条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:涉及国家秘密的;涉及商业秘密的;涉及个人隐私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第六条 协会通过以下方式公开信息:
(一)协会微信公众号;
(二)协会出版物;
(三)新闻发布会;
(四)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。
第七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,具体职责包括: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,组织协调协会的信息公开工作,维护和更新公开的信息,其他与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。
第八条 信息公开及发布程序:
(一)提供信息的部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;
(二)秘书处审核确认;
(三)秘书长签发;
(四)秘书处对外发布。
第九条 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,及时、准确提供拟公开信息。
第十条 不得泄露对本协会有重大影响且未经公开的信息,违者承担全部责任。
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